个人信息保护新规实施,企业如何避免因审计漏洞被处罚?
2025.06.24
发布者: 蔡力仁、孙泉
近年来,数据经济蓬勃发展,个人信息保护成为全球法律监管的核心议题。2025年2月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发布《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办法》”),首次系统性构建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合规审计制度。该《办法》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,标志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监管进入“主动合规+强制审计”的新阶段。
对于企业而言,如何理解合规审计的必要性、把握审计要点并实现其价值,已成为当务之急。本文通过问答形式,结合《办法》核心条款与实务场景,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引。
* 本文刊载于《商法》2025年3月刊,原标题为“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新规核心要点”。
Q:为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成为企业“必答题”?
A:合规审计从“可选项”转为“必选项”,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必要性:
法律强制要求。根据《办法》第四条,处理超过1000万人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,必须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合规审计。处理未超过1000万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,虽没有上述时间频率上的强制性规定,但也应定期开展。未履行义务的企业可能面临责令整改、罚款等行政处罚。
此外,《办法》第五条明确,若企业存在重大风险隐患(如缺乏安全措施)、可能侵害众多个体权益,或发生大规模个人信息泄露事件(如100万人以上信息泄露),监管机构可直接要求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审计。
风险防范的迫切需求。近年来,因数据泄露、违规处理个人信息引发的行政处罚、民事赔偿及商誉损失案例频发。例如,某电商平台因未有效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被处以亿元级罚款,某社交App因违规收集用户信息导致用户集体诉讼。合规审计通过系统性审查企业处理活动的合法性,可提前识别风险漏洞,避免严重后果。
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。个人信息保护已上升至企业ESG(环境、社会、治理)评价体系的核心维度。主动实施合规审计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,更是向用户、合作伙伴及公众传递“负责任的数据处理者”形象的有效方式。
Q:哪些企业需重点关注合规审计义务?
A:以下三类企业需优先部署审计工作:
大型互联网平台与数据密集型企业。处理个人信息超1000万人的企业(如电商、社交、金融科技平台)需每两年强制审计。“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提供者”(《办法》第十二条)还需成立外部独立监督机构,对审计情况进行复核。
跨境数据流通主体。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企业需额外关注《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指引》(以下简称“《指引》”)第十五条要求,重点审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、标准合同备案等合规动作。
高风险场景运营企业。涉及敏感个人信息(如生物识别、医疗健康)、自动化决策(如算法推荐)、公共场所监控设备安装的企业,因处理活动对个人权益影响较大,易触发监管审计要求。
Q :合规审计的核心审查内容有哪些?
A :《办法》附件《指引》列明27项审查重点,企业可归纳为五大核心模块:
合法性基础与处理规则。是否合法取得个人同意(如单独同意、书面同意)、处理目的与方式是否正当必要、是否明确告知信息保存期限及权益行使途径(《指引》第二至四条)。
特殊场景合规性。自动化决策:是否保障结果公平性、提供拒绝选项等;
敏感信息处理。是否进行影响评估并限制使用范围;
数据跨境。是否通过安全评估或认证(《指引》第九、十三、十五条)。
技术与管理措施。是否采取加密、去标识化等技术手段,是否建立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等(《指引》第二十、二十四条)。
组织与制度保障。是否设立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、开展全员培训等(《指引》第十九、二十一条)。
用户权利响应。是否建立便捷的投诉处理机制、及时响应用户查阅、删除等权利请求等(《指引》第十六、十七条)。
Q:合规审计能为企业带来哪些实质性好处?
A:合规审计绝非“应付检查”,其价值可体现为:
风险前置化管控。通过系统性排查,识别合同条款缺陷、技术漏洞或管理盲区,避免因“小疏漏”引发“大处罚”。
增强市场信任度。审计报告可作为企业向用户、投资者证明合规能力的权威背书,尤其在数据跨境合作、融资并购场景中凸显竞争优势。
优化内部管理效率。审计过程中梳理的数据流向图、权限清单等成果,可直接转化为企业数据治理体系的标准化模板。
降低诉讼与监管成本。若发生数据安全事件,合规审计记录可作为企业已履行“勤勉尽责”义务的证据,减轻甚至免除法律责任(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六十九条)。
Q:拒绝或敷衍合规审计可能面临哪些风险?
A:企业若忽视审计义务,可能触发多重法律后果:
根据《办法》第十八条,个人信息处理者、专业机构违反合规审计相关规定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、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一旦由于管理疏忽造成数据泄露等严重后果,用户可依据相关义务履行的缺失主张企业存在“过错”,要求赔偿损失。监管处罚信息依法公示后,可能导致既成客户的不信任、潜在客户的流失以及资本市场的否决,多维度冲击公司向好发展。
结语
《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》的出台,既是监管利剑的落下,也是企业构建数据合规竞争力的新起点。面对“审计常态化”趋势,企业需摒弃侥幸心理,以合规审计为契机,将个人信息保护深度融入战略决策与日常运营,方能在数据经济时代行稳致远。
蔡力仁
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
cailr@rtlawyer.com.cn
孙泉
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数据合规专委会执委
sunq@rtlawyer.com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