桥思品牌策划(上海)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申报公告
2023.04.25
发布者:
各债权人:
2023年3月22日,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桥思品牌策划(上海)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,并指定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为桥思品牌策划(上海)有限公司管理人(以下简称“管理人”)。现管理人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债权申报事项
1.申报时间:截止2023年5月24日;
2.申报地点: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706室;
3.联系方式:纪墨律师,19921679558,邮箱:jm_rltw@163.com;
4.债权申报通知、相关资料可在“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”下载:
https://pccz.court.gov.cn/pcajxxw/index/xxwsy,也可通过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官网:http://www.rtlawyer.com.cn,或关注微信公众号“RT法星球”查阅;
5.其他注意事项:
(1)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要书面说明债权数额、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。
(2)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,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,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,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。未申报债权的,不得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。
二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事项
1.会议时间:2023年6月7日09:30通过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;
2.参会人员: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等;
3.其他注意事项:如果对债权人会议召开方式有异议的,可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。依法申报债权的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,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,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。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。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,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,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。
特此通知。
桥思品牌策划(上海)有限公司管理人
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